污水下水道公告使用地區
依據桃園市污水下水道自治條例第9條「污水下水道公告使用地區,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之用戶排水設備,應由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向本府申請核准。」
本市已公告污水下水道使用地區為復興污下水道系統、龜山污水下水道系統、大溪污水下水道系統、石門污水下水道系統、楊梅污水下水道系統、A7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以及桃園系統BOT案之南通地區、中正藝文地區周邊、上南崁地區及大有地區。
污水系統公告範圍可至以下連結查詢
復興污下水道系統公告範圍(99年)
龜山污水下水道系統公告範圍(97年)
大溪污水下水道系統公告範圍(110年)
石門污水下水道系統公告範圍(110年)
楊梅污水下水道系統公告範圍(110年)
桃園污水BOT案南通地區公告範圍(110年)
桃園污水BOT案中正藝文地區周邊公告範圍(110年)
桃園污水BOT案上南崁地區周邊公告範圍(110年)
桃園污水BOT案大有地區周邊公告範圍(110年)
A7污水下水道系統公告範圍(110年)
小烏來污水下水道系統公告範圍(110年)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污水設施科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2號7樓
電話: 03-3033688轉 3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