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簡介:
综合企劃、水利防災、水利行政、水利工程、水利養護工程、河岸地工程管理、污水企劃工程、污水促參計畫工程、污水設施管理工程、坡地管理、雨水下水道工程、再生水企劃管理工程等事項。
組織說明:
目前水務局設置編制員額為152員,水務局的組織編制如下:
局長、副局長、總工程司、主任秘書、專門委員、副總工程司,依業務設12科4室,其中12科分別為综合企劃科、水利防災科、水利行政科、水利工程科、水利養護工程科、河岸地工程管理科、污水企劃工程科、污水促參計畫工程科、污水設施管理工程科、坡地管理科、雨水下水道科、再生水企劃管理工程科;4室分別為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及政風室。
綜合企劃科
施政計畫之研訂;預算整編;水利整治、雨水下水道、水土保持等規劃執行之管考;整體河川及區域排水之治理規劃及治理計畫之研訂等事項。
水利防災科
水災防汛整備、演練及預防應變統整;防災資訊系統之設計維護管理及推廣教育訓練;滯洪池操作與維護管理;逕流分攤與出流管制規劃書、計畫書審查核定及監督查核等事項。
水利行政科
地面水及地下水事業水權;排水申請使用管理;溫泉、地下水管制;地層下陷防治;水利事業之調查、規劃及興辦之審議;各級排水道遷移、加蓋、報廢、排水道內附加設施及種植農作物之許可;工程用地之取得、協調安置計畫之配合執行;土地徵收、土地估價及公有土地管理;跨河構造物之許可及排水圖籍之核發;水資源調查建置;巡防及違反水利法取締、處分等事項。
水利工程科
區域排水整治、治山防災、水土保持工程及環境營造工程之規劃設計、施工管理;抽水站、閘門、滯洪池興建工程;配合疏濬清淤作業辦理土石方標售作業;區域排水災後復建工程等事項。
水利養護工程科
河川疏濬清淤工程之規劃設計、施工;水利建造物檢查;河川排水整治、河川水質改善工程之規劃設計、施工;河川水環境工程之規劃設計、施工;天然災害搶險(修)工程、河川災後復建工程;水災防汛整備及應變措施等事項。
河岸地工程管理科
河川治理用地範圍線及河川區域線局部檢討;河川資料建置與維護管理、使用申請許可;河川底泥監測;河川區域內土石方標售;河川治理所需用地徵收及容積移轉;河川及河岸地內之土木水利、水電照明、植栽綠化及遊憩等公共設施管理及修繕維護、環境清潔;巡防及違反桃園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取締、處分等事項。
污水企劃工程科
污水下水道系統整體規劃及檢討、各污水系統分期實施計畫之擬訂及送核;公辦污水下水道系統之新建及管理;污水用戶接管後巷美化事宜;市轄機關、學校污水納管之工程相關事宜等事項。
污水促參計畫工程科
民間參與污水下水道BOT計畫(含重劃區)之可行性評估、工程履約管理事項及污水下水道設施維運管理等事項。
污水設施管理工程科
公辦污水下水道設施及現地處理設施之維運管理;專用下水道之核准及查驗;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之審核、使用管理、收費管理及稽查等事項。
坡地管理科
山坡地範圍劃定檢討及查詢;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檢討;山坡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及超限利用處理;山坡地開發利用水土保持計畫審查及監督;山坡地違反水土保持法查報取締及處分等事項;水土保持服務團諮詢與輔導業務;山坡地巡守志工協助巡查業務;土石流防汛整備、演練及應變措施;水土保持及土石流教育宣導;土石流潛勢溪流潛勢調查等事項。
雨水下水道科
雨水下水道之系統規劃及重新檢討、新建及改善、設計、施工管理執行;雨水下水道相關設施審查、資料建置;雨水下水道之維護管理;各區公所其他排水與雨水下水道之督導考核等事項。
再生水企劃管理工程科
再生水開發案可行性評估、規劃、興建及維運管理;再生水及污水水資源發展、評鑑、資訊系統之建立、分析及管理等事項。
秘書室
文書、檔案、出納、總務、財產管理與資訊、法制、公關、研考、綜合業務及水利用地接管、供撥及異動處理;河川浮覆地處理;地籍管理及公有土地管理;不動產管理及不屬於其他各單位事項。
人事室
組織編制、約聘僱計畫、分層負責、職務歸系、人事人員管理、任免、遷調、任用計畫、約聘僱人員僱用及其有關事項;差假、考績、獎懲、訓練、進修、出國及其有關事項;待遇、福利、保險、退休、撫卹、文康活動、人事資料及其有關事項。
會計室
年度概算、預算、追加減預算之編製及年度預算之執行;會計帳務、會計報表及年度決算;水利業務統計、統計資料之管理。
政風室
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制條例,明確規範以端正政風,促進廉能政治,維護機關安全為主要職掌;另外依據公務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辦理財產申報事項,並受理民眾查閱申報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