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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務、環保、警察局共同攜手打擊破壞山坡地不肖業者 人贓俱獲移送法辦

  • 發布單位:坡地管理科
  • 資料提供單位:水務局

不肖業者為了牟取暴利,未經申請核准,任意在山坡地違法開發,趁機濫挖、濫墾、濫填,破壞寶貴山林資源,桃園市政府接獲民眾檢舉後前往查緝,當場查獲傾倒廢棄土,依水土保持法扣押施作中的怪手,並由龍潭分局移請地檢署偵辦。

水務局表示,近日陸續接獲檢舉指桃園市龍潭區龍源路(龍源國小)附近山坡地有違規開挖,且附近有多輛卡車,有亂倒廢棄土,惟多次派員稽查未能發現違規情事,疑似稽查人員到附近時就已被人發現,違規人員收到通風報信,以致到現場時,並未發現相關違規事證。於本(3)月17日接獲民眾通報,水務局先行派員於違規地點附近監控卡車通行狀況,發現卡車進入時,隨即配合龍潭分局到場制止,另並與環保局聯合查緝,環保局並要求當場開挖,發現現地疑似掩埋有毒廢棄物,依違反水土保持法及廢棄物清理法移送法辦。

近年許多不肖業者及意圖違規者,利用地形及地緣監管阻礙巡查人員進入拍攝現況照片,桃園市府利用空拍機進行遠程空拍攝影實時影像,有效掌握違規使用範圍及違規開發樣態,更配合相關單位即時辦理查報作業,讓違法開發山坡地無所遁形。

水務局呼籲,切勿心存僥倖,切勿以身試法,隨意開挖山坡地或堆積土石,桃園市政府近年利用空拍機執行山坡地巡查作業,已查報多起山坡地違法開挖整地及堆積土石等違反水土保持法案件,去(110)年違反水保法裁罰82件,並移送檢察機關偵辦達16件之多。水務局也提醒民眾,山坡地開發都應經申請,經核准後才能開挖,針對違規行為人違法開發情形,最重可開罰新台幣30萬元罰鍰,如果違規致生水土流失,移送法辦,最重可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1現地開挖查看埋設廢棄物情形 1違規現地傾倒廢土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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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地開挖查看埋設廢棄物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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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地開挖整地情形

聯絡人:坡管科科長 邱來賢

聯絡電話:0933-957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