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局「桃園北區水資源回收中心BTO案」預評估結果一、依據「公共建設促參預評估機制」,就本館公共服務空間促參案進行初步評估,結果為「初步可行」。二、公告時間:110年3月12日起10日。三、民眾如有建言,請於公告期滿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俾利參辦。桃北再生水案-公共建設促參預評估檢核表1071114(局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