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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民間團體辦理水利相關之教育宣導或研討會、研究論壇

  • 發布單位:綜合企劃科
  • 資料提供單位:水務局

本局為鼓勵民間團體協助推廣水利業務,補助辦理相關教育宣導或研討會、研究論壇,於105年8月15日訂定「桃園市政府水務局補助民間團體作業要點」並公告實施。另申請補助之民間團體如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之關係人,請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主動於申請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有關該要點之補助對象、補助事項、申請程序等資訊及利衝法事前揭露與事後公開表單詳附件。

 
各年度補助經費明細表
106年度補助經費明細表
107年度補助經費明細表
108年度補助經費明細表
109年度補助經費明細表
110年度補助經費明細表
111年度補助經費明細表
112年度補助經費明細表
113年度補助經費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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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鐘,懂利衝--申請補助真輕鬆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RWwGEhtSwg
為利於民眾或民間團體申請補助前,知悉利衝法相關限制規定監察院特製作「五分鐘,懂利衝--申請補助真輕鬆」動畫短片(點閱路徑:https://reurl.cc/V8aO2A),或於YouTube搜尋「五分鐘,懂利衝」,以淺顯易懂方式讓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認識利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