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09年10月-笑氣列管11月生效 違者加重刑責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資料提供單位:水務局

笑氣濫用日益嚴重,為了防堵濫用吸食行為,環保署已經公告將笑氣,列管為第一個「關注化學物質」,預計在10月底發布,11月1日正式上路,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預告將以自治條例納管,推出「桃園市特定氣體不當使用防制自治條例」草案,衛生局表示如果中央法令先上路,會以中央法令為主。(李明朝報導)

俗稱笑氣的「一氧化二氮」主要正常用途,本來應用在電子半導體產業、醫療麻醉及食品製作奶泡等,但由於有麻醉止痛效果,警政機關近年於夜店、旅館等場所曾查獲多起青少年吸食毒品時,發現併同吸食笑氣助興。因此行政院政策指示基於保障青少年健康,各相關部會應檢討研議共同防堵青少年不當吸食笑氣問題。

非法吸食濫用笑氣,影響人體維生素B12生成、血液與精神系統、造成噁心、嘔吐、缺氧,甚至引起心律不整、腦水腫、永久性精神不足和視覺系統、腦部受損,嗜睡、精神混亂、歇斯底里、麻木和失去意識。

環保署化學局公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新增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把笑氣公告列管,謝燕儒局長表示,10月底發布,11月1 日正式生效日,民眾非法持有笑氣情形,可直接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處以新臺幣3萬元至30萬元罰鍰,若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等,則加處相關刑事責任,最高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1000萬元。倘若違反規定進行網路販售者,違者可處新臺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降低非法使用機率。

另外,桃園市衛生局首創自治條例列管笑氣來維護市民健康,心理健康科科長 洪健翔表示,草案在月底公告,歡迎民眾踴躍提出看法,後續衛生局彙整相關建議,再送市議會審核。違者將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中央的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先已公告將笑氣納入關注物質並且預計11月生效,衛生局表示如中央先行啟動,屆時會以中央法令為主。

資料來源:中國廣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