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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資料提供單位:水務局

本規範訂定目的係桃園市政府為使所屬機關(構)員工執行職務時廉潔自持、公正無私及依法行政,提升政府之清廉形象,並以104年2月9日府政預字第1040036876號函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