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辦理水土保持工程業務,本府歷年來均配合中央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辦理之治山防災計畫及加強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計畫等業務,執行項目可分別為山坡地野溪整治、土石災害防治、環境保育及野溪上游坡地水土保持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