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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推動污水下水道建設以積極的態度處理民眾關心的大小事!

  • 發布單位:污水促參計畫工程科
  • 資料提供單位:水務局

有關聯合新聞網108年01月29日報導「桃園施作下水道民眾抱怨連連」,本局回復如下:
1.為了改善桃園居民的生活品質,污水下水道建設是本市重要的施政目標之一,污水下水道是在市區道路上施作,網狀分布在各個大街小巷,整個城市都可能是它的施作範圍,施工作中難免會對民眾造成影響,水務局秉持積極的態度處理民眾關心的大小事,嚴格要求施工廠商依規定辦理。

2.有關報載所述去年「促進民間參與桃園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之興建、營運、移轉(BOT)計畫」施工廠商土方未依規定堆置一事,本局於接獲民眾通報的第一時間,立即派員至現場了解,限期廠商改善,並依契約開立違約嚴格罰處,另外針對廠商管理不當,造成現場施工人員與民眾產生口角,本局已要求廠商嚴格約束所屬協力廠商,加強現場施工人員之教育訓練,並要求建立汰換機制將不合適之協力廠商或現場施工人員即時汰換。

3.另有關報載所述挖損自來水管影響民生用水及挖損瓦斯管引起火警等情事,本市污水下水道建設起步較晚,施工中常常會遇到既有民生管線,又因桃園地區早期民生管線大多埋深不足、無相關警示措施,且相關圖資與現地狀況不符,因此造成污水下水道施工時常發生挖斷其他民生管線的情事,為了減少污水下水道施工過程挖損民生管線之情況,本局已訂定相關標準作業程序,應於挖掘前善盡管線調查之責,發生管損時應立即通報相關單位,管損事件發生當下因有相關配套措施,例如挖損自來水管線時應備妥水車以因應民眾用水需求,挖損瓦斯管引起火警應負責後續相關賠償責任,若管損是因廠商未依規定善盡管線調查之責而造成,本局將會依契約規定開立缺失限期改善並依約裁罰。

4.有關污水下水道工程開挖後路面修復品質問題,污水下水道工程完工後原則將先進行路面臨時修復,後續再由路權機關辦理道路刨鋪作業包括經國路等,本局已要求廠商確實辦理自主巡檢,如發現坑洞應即時通報與修補,路面修復的平整度也是本局督導重點之一。為加強路面修復的平整度,以桃園污水BOT案為例,已訂定管溝回填標準施工規範,要求AC切割寬度大於管溝開挖寬度且與人孔寬度為齊切割、AC夯實以兩側先行夯實且最少往返3次、鋪設厚度為10公分且養護時間不得少於4小時等,以期提升路面修復品質。

5.此外本局已結合現代化科技建置遠端工程監控系統,於108年起於各工區皆要求廠商裝設即時監控設備,用以監看現場施工即時影像,掌握工程進行狀況、確認相關安全設備是否依規定配置,並透過資訊共享與本局開發之水情系統整合,了解每個鏡頭所屬的工程資訊,以提升本局督導效能。

6.污水下水道為城市看不見的隱形建設,施工過程難免造成不便,感謝民眾的支持與體諒,讓我們一同為改善生活環境而努力,持續努力加速推動公共污水下水道建設,創造更優質宜居的生活環境。
圖1 桃園污水BOT臨時修復照片-陶德路圖1 桃園污水BOT臨時修復照片-桃德路圖2 桃園污水BOT施工後道路刨鋪照片-同安街圖2 桃園污水BOT施工後道路刨鋪照片-同安街圖3 即時監控系統監看畫面圖3 即時監控系統監看畫面圖4 即時監控設備圖4 即時監控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