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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針對機關學校等公有建築均持續計畫性辦理公共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

  • 發布單位:污水工程科
  • 聯絡人:黃浩珽科長
  • 聯絡人電話:(03)3033609
  • 資料提供單位:水務局

今日(8/29) 總質詢議員針對本市境內公部門用戶接管情形提出質詢,市府水務局說明如下:

  1. 目前市府各機關學校用戶接管部分,本局已於107年4月邀集位於本市之機關(構)召開污水納管會議,包括市轄各機關甚至公園內公廁部分,水務局都會協助辦理納管,並於107年8月6日召開污水管線已到達蘆竹區之機關、公廁辦理污水納管說明會。
  2. 本市市轄機關(包含公園內公廁),在以促參方式辦理之污水下水道系統範圍,由民間機構辦理用戶接管,後續依BOT契約辦理計價,目前實際已完成南平運動中心、蘆竹區五福里集會所、蘆竹區營盤里活動中心之納管作業,並預定於108年度持續辦理公共污水管線已到達區域之公有建築用戶接管(清冊如附表);在以公辦方式辦理之污水下水道系統範圍,則已由本局在107年度以前執行約新台幣1700 萬元辦理機關及學校納管,於108 年度開始並已編列500萬元公務預算以開口契約方式協助用戶接管(清冊如附表)。至於非本市市轄機關(包含軍營)及學校,將由各學校、機關及軍營於爾後年度自行編列經費申辦用戶接管,將廁所等污水管線連通到指定接入口,以降低污染排放。對未依下水道法第 19 條將污水納入下水道系統之用戶,將可依下水道法第32 條可處新台幣1 萬罰鍰至新台幣10 萬罰鍰。
  3. 本局已將各區污水下水道預計建設期程函知各機關學校,並召開說明會向市內各機關學校說明申請納管程序及所需資料資料,機關、學校部分則積極依各納管期程輔導辦妥納管作業,本府教育局目前已於108 年度預算編列2000萬元經費計畫協助學校辦理用戶接管。此外,因污水下水道工程會影響市民用路品質,故於工程完工後將交由路權機關辦理完工後路面刨除加封,還給市民更優質宜居的生活環境。
表1-107年度以前已完成接管之機關學校等公有建物
107年度以前已完成接管之機關學校等公有建物

營盤里活動中心已完成納管作業
圖1-營盤里活動中心已完成納管作業​

南平國民運動中心辦理納管作業
圖2-南平國民運動中心辦理納管作業​

南平國民運動中心已完成納管作業
圖3-南平國民運動中心已完成納管作業​

表2-108年度預計納管之機關學校等公有建物
108年度預計納管之機關學校等公有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