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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中壢區中原埤塘生態公園附屬建築物公開標租案,請踴躍參加投標

  • 發布單位:秘書室
  • 資料提供單位:水務局

主旨:公告「桃園市中壢區中原埤塘生態公園附屬建築物公開標租」,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桃園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桃園市市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及「桃園市公園委託經營管理及認養辦法」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標日期及地點:109年5月28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於本機關中華大樓501會議室當眾開標。當天如因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將另行通知或公告辦理開標之日期及地點。
二、投標資格:凡法律上許可在中華民國領土內,有權承租不動產之政府機關、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依法登記之法人及有行為能力之自然人,均可參加投標。且符合「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附件1)」規定之使用類別與項目休閒文教類(D2類)及辦公服務類(G3類)等任一項目或相關行業,均可參加投標。
三、投標方式:以郵遞方式投標,投標人應將填妥之投標單,於蓋章後連同押標金票據等相關文件妥予密封,以掛號信件寄達「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7樓」或親送桃園市政府水務局,如逾信箱開啟時間寄達者為無效標,原件退(寄)還。
四、投標書類:投標人請於公告之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於辦公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5時),自行於桃園市政府水務局便民服務下載專區下載招標文件使用。
五、委託經營管理不動產之標示、面積、使用分區或編定使用地類別、委託經營管理底價(委託經營管理三年租金)、押標金金額及位置等事項,詳如招標文件。
六、本公告委託經營管理不動產係按現狀辦理委託經營管理,點交後一切應辦事項,概由承租人自行負責處理,本機關不負任何責任,投標人應逕赴現場勘查,界址以地政機關地籍圖為準,不以現場地形、地貌、圍牆(籬)為界。
七、因不可歸責本機關之情事,不能於委託經營管理公告所訂日期、時間開標時,本機關得公告或於開標場所當場宣布停止委託經營管理,並退還所寄投標信件,投標人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八、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九、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張貼本機關公布欄之公告為準。
十、公告相關資料及開標結果可至本局便民服務下載專區下載及查看。
十一、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請與會人員自備口罩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