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08年12月-食品大廠勾結環保掮客賺黑心錢 1萬公噸肉泥竟回填農地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資料提供單位:水務局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地檢署近期查緝一起食品加工污泥非法傾倒農地案,追查發現是多家食品公司的食品加工污泥,總計約1萬995公噸,其中卜蜂公司為省下每公噸約1800元清運費,透過黃姓環保掮客將污泥交由再利用業者清運處理,但業者卻將肉泥直接回填偏遠農地,造成生態嚴重污染。彰化地檢署獲報追查,認為卜蜂公司蕭姓協理、黃姓掮客與再利用業者福茂公司負責人洪女等15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食品業者製造肉品時會生產大量食品加工污泥,通常經清運處理後委由再利用業者製造肥料等,有環保掮客以每公噸處理費低於2至3成費用,勾結食品公司委由清運,實際上卻是交由不法清運公司隨意填置,一包肥料都沒生產。

今年6月,彰化縣芳苑鄉爆發有多處農田遭掩埋大量食品加工污泥,因不斷散發惡臭,彰化地檢署接獲檢舉清查,動員8名檢察官與200名檢、警、環保人員不斷抽絲剝繭後發現,污泥源頭竟來自卜蜂、愛之味、義美、味王、富味鄉與專做麥當勞食品的碁富等食品公司,其中卜蜂公司內部主管不僅知情還配合不法清運。

起訴書指出,卜蜂公司南投肉品加工廠蕭姓協理(44歲)、許姓經理(45歲)、賴姓課長(28歲)負責肉類加工產生事業廢棄物食品加工污泥,2017年原本處理污泥的公司要調漲處理費用至每公噸6000元,蕭姓協理得知黃姓掮客(42歲)能以每公噸約4200元費用處理,便將每個月生產的550公噸食品加工污泥全部委由黃男處理,黃男再勾結福茂公司洪姓女負責人(59歲)進行不法清運,為此黃男每公噸可抽得200元至700元傭金。

福茂公司雖領有處理污泥的許可證,卻無將污泥製作成肥料的能力,但福茂公司為賺取不法所得,提供黃男抽取傭金機會,並聯合蕭男等清運業者,以不實清運三聯單及關閉GPS等方式,規避環保機關稽查,把污泥載運到彰化縣芳苑鄉、埤頭鄉以及台南市等地傾倒,檢方估計卜蜂的污泥約有3千多公噸,省掉開銷近5500萬元,福茂從中獲利1100多萬元,黃男不法所得超過122萬元。

彰檢還發現,欣農好肥料公司、方圓生化科技公司成立再利用處理機構,卻將愛之味、義美、碁富等食品公司合法交付處理的食品加工污泥,透過其他環保掮客交付不法清運業者隨意棄置彰化芳苑、溪州、埤頭鄉等11處偏僻農地,總計近8千公噸,其中欣農好以修築堤防為由,將汙泥丟置水溝旁,再抽取地下水將汙泥直接沖入河川中,約達10980公噸,不法獲利約2200萬元。

檢方認為,黃男明知福茂公司有不法行為,為拿高額傭金,仍將卜蜂汙泥送往福茂,甚至收到爆量,事後還狡辯企圖脫罪,認其主謀,請求法官從重量刑,具體求刑5年徒刑,另福茂老闆娘洪女、欣農好老闆娘陳女犯行重大具體求刑5年,欣農好馮姓廠長、卜蜂公司蕭姓協理、方圓生化科技公司負責人陳男、萬女與提供土地的陳男均具體求刑2年6個月,並扣得不法所得1500多萬元。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指出,廢棄物不法清運掩埋通常至污染物源頭即難以追緝,雖查出其他食品公司不法棄置食污泥量不比卜蜂少,但無直接證據顯示與不法清運業者有違法之情,卜蜂主管不僅得知環保掮客所為,還連成一氣,行徑離譜才遭查獲,事發後卜蜂公司承諾負擔清運污泥,認為以緩起訴處分適當,並向公庫支付新台幣300萬元。

引用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10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