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府115年1月16日核定「桃園市航空城航一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可行性評估報告」及「桃園市航空城航二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可行性評估報告」。
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第2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檢附本府115年1月16日核定「桃園市航空城航一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可行性評估報告」及「桃園市航空城航二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可行性評估報告」定稿本各1份。
二、公告時間:115年4月24日起10日。
三、執行機關:桃園市政府水務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2號7樓;電話:03-3033688#3515。專業顧問公司:亞新工程顧問股份有公司;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112號22樓;電話:02-26961555#2911或#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