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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府請專業技師輔導機捷A7站合宜宅專用下水道污水處理設施操作

  • 發布單位:污水設施管理工程科
  • 資料提供單位:水務局

機場捷運A7站合宜住宅計有皇翔、名軒、麗寶及遠雄等4家建設公司進行開發,因4家合宜住宅申請之新建住戶,已依下水道法暨下水道法施行細則設置專用下水道污水處理設施,並於104年分別取得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建築物專用下水道污水設施使用許可,並向市府環境保護局申請取得簡易排放許可。因此,只要正常操作維護,處理後之放流水皆能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專用下水道放流水水質標準。

市府水務局表示,A7站合宜住宅設置專用下水道污水處理設施,即為一座小型完整污水處理廠系統,經過一連串污水處理程序,包括攔污柵、調整槽、曝氣池、最終沉澱槽及消毒池,由執業技師設計規劃及使用查核,確認污水設施處理功能,使處理後水質符合放流水水質標準,再排放於建築物基地外之承受水體。

對於本市各項專用下水道污水處理設施申請,市府水務局強調,依下水道法及建築技術規則審核各階段之設計資料,並經過現場試水、查驗確認各項污水處理功能後,核可同意設置專用下水道之設置。取得使用執照前,建商應簽具「專用下水道系統污水處理操作維護管理」切結書,並設置領有規定相等證書之污水處理專責人員,辦理污水處理設施操作、維護及管理工作,確保處理設施能妥善運轉。

建商取得使用執照後,專用污水下水道處理設施交由社區住戶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之管理委員會接手管理,則應依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規定,設置專任之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並向市府環境保護局申報專責人員之設置與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污水處理文件,市府環境保護局則不定期稽查放流水水質,確保處理後排放水質符合放流水水質標準。專任之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應全職在場操作維護專用下水道污水處理設施,若否,環保機關則應依「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究處。
市府水務局表示,近期將邀集市府環境保護局及專業環工技師,針對A7站合宜住宅專用下水道污水處理設施功能、專責人員操作方式、設施保養維護等層面進行瞭解與輔導,提供社區管委會污水處理建議,以確保社區所排放之放流水都符合放流水水質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