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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檢討桃園北區污水下水道BOT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工程1-4標工安事故 防範意外事故再次發生

  • 發布單位:污水工程科
  • 聯絡人:水務局污水工程科 黃浩珽科長
  • 聯絡人電話:03-3033688分機3511
  • 資料提供單位:水務局

因應桃園北區污水下水道BOT工程於4月3日16時在蘆竹區仁愛路用戶接管工程發生一死一傷的工安事故,在昨(4)日檢察官及本府勞動檢查處進行相關責任調查後,市府水務局立即於今(5)日9時市政會議報告相關處置作為,鄭文燦市長極度重視並要求水務局邀集市府相關單位就交維佈設、職災應變及反覆缺失改善進行專案報告。

市府水務局長劉振宇於15時邀本府勞動檢查處、日鼎水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監造美商傑明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誠泰營造公司、下包商富榮工程公司及履約管理機構亞新工程顧問公司召開工安事故檢討會議。事故發生主要原因為包商未落實施設擋土設施,就讓工人進入開挖面進行接管作業,市府勞動檢查處葉展隆科長會中表示,勞動檢查相關業務已由該處負責,本案後續勞安及工安之處置將由該處依勞安法規處理。並建議日鼎水務公司加強人員進場管制、擴大承包商的處罰、加強危害告知訓練等。會中市府水務局長劉振宇裁示數項強化工安措施,包括日鼎水務公司強化內部的通報機制、每日的工作面確實通報、加強工作面人員進場管制、擴大承包商的處罰、加強危害告知訓練、增加監造人力、增加工作面的巡檢頻率等
市府水務局後續將依鄭文燦市長的指示召開跨局處專案會議,就其職災應變,交維佈設及反覆缺失改善,向市長做專案說明。絕不容許再次發生重大工安事故。

劉振宇局長表示本案為BOT工程,由BOT特許公司日鼎水務公司自行負責規劃設計、興建、監造及品安,並應依相關法規落實三級品管制度,市府與特許公司日鼎水務公司為對等地位,惟污水下水道工程對市民生活影響大,市府水務局要求日鼎水務公司依投資契約如期如質完成約定事項外,並強力要求日鼎水務公司配合設置增強版的交通維持設施、道路刨鋪平整、工地環境污染防制與整潔、重要路口配置2名以上義交協助指揮交通、每週該局至少派員巡查二次、道路上的開挖面只要能施作應儘量縮減、增訂現場施工疏失罰則、配合本府養工處設置遠距監控設備..等。種種作為都是在確保BOT計畫順利執行,並降低對市民生活環境的衝擊。

水務局106年4月5日督導照片(2)水務局106年4月5日督導照片